谈胡塞尔 VS 海德格尔 -----《胡塞尔思想概论》校后记 李幼蒸 前日清晨刚读毕Theodore Kisiel 的The Genesis of Heidegger’s Beijing & Time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溯源》)一书,起床后在查看电邮时收到了责任编辑吴冰华女士发来的本书校样,于是立即按照她提出的稿件疑问表着手处理,并复校了全部pdf稿。一年来集中于现象学的研读和译事,自然感想联翩,遂复于本书出版之际再赘数言,以畅未尽之意。 译者在重温本书文字时,一方面对于疑难名词译法合宜与否继续斟酌,另一方面则对“胡塞尔学”自身的价值问题继续体察。一年多来在工作重点转回到胡塞尔学后,按照我的“读书法”,在研读范围内,也同时纳入了其他对比姓参照读物,主要是以海德格尔为主的所谓“非理性哲学”以及法国当代哲学(特别是萨特、梅罗庞蒂、利科、莱维纳、德里达)。在西方,如果说十八世纪的“第一”哲学家是康德,十九世纪的“第一”哲学家是黑格尔,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家(不管喜欢不喜欢)当属海德格尔。而在所谓“现象学运动”内部,海氏和胡塞尔虽在理论上“针锋相对”,却也在彼此发展背景上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方面。然而迄今为止,对此极为奇特复杂的二人哲学间的异同之辨问题,我尚未看到令人十分满意的深入研究著作。西方专家们大多止于在有关两人哲学的论述上剖析各自的“逻辑理路”,对于二者学理异同问题虽然多有“知其然”之精细导读,却难得有“知其所以然”之全面解析。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曾在巴黎与德里达在高师的同学老法耶(Jean Pierre Faye)有过几次关于德里达思想的晤谈,他的批评重点则主要是有关德里达表里不一、精于自我宣传的策略方面。一年来我常在雅马逊网上搜寻有关海德格尔批评研究的读物,不久前还购得了小法耶(Emmanuel Faye,笛卡尔哲学专家)的一本近著之英译本《海德格尔:将纳粹主义导入哲学》。于是,我在九十年代初在德读Farias 和Ott 两人名著时产生的对海氏思想另一面的好奇心,又再次被强烈唤起。不过我此时的关注重点却已有所改变。后来,我在和小法耶书英译本的导论作者Tom Rockmore (他告我他即将去北大哲学系做短期任教)通信时,谈到了一个重要的疑问:关于海氏如何积极介入纳粹运动,如何始终拒绝正面袒露心迹的种种“外在性”问题,大家都已了然于胸;而我更关心的却是:为什么如此多现当代西方哲学家们都曾为其哲学倾倒?为什么各种有关海氏“失节”问题的批判者们对于海氏哲学“本身”的“哲学批评”反而多是点到为止?我告诉Rockmore,所谓海氏“失节”问题其实并非那么重要,因为那也是纳粹时代德国知识分子之一种“通病”!(不久前我的女ㄦ告诉我她曾专程到柏林参观了一个反省纳粹时代“德国知识分子”如何同情纳粹运动的展览,而此前这类话题其实在德国也是大家避而少谈的!战后大家都可正面批判纳粹政治,却鲜少涉及当时德国知识分子的思想行为表现,特别是一些大哲学家们,不少都曾衷心拥戴过纳粹。具体说,我所关心的不是德国民族社会心理问题,而是德国哲学本身的问题!甚至是整个西方哲学的意义和价值的问题!)我特别对他指出,后来竟然连胡塞尔的助手和众多从其研究现象学的德法哲学家们都转而热中于海德格尔的“非理性的”哲学话语,直至今日亦然。对此他未再作答。我其实在暗示一个极其严肃的推论:现当代西方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基础问题中岂非充满了不协因素?(这样的话,我们中国哲学家如何能够安心地对其亦步亦趋呢?)而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战后西方哲学家们对于前一问题的视而未见态度,岂非又加倍严重地反映着现代人文科学内部的认识论危机?其实当代西方理论思维运作中的一个重要现象是:许多哲学家的大脑都分划成了“两个区域”,一者是理性的,另一者是非理性的。他们心安理得地使此二区各行其是(因为都是“显学”,均足堪学界有效运作),以满足自身不同的精神需要。战后所谓现象学运动中岂非充满着这类精神混杂倾向! 去夏由京返美后不久,我在给本书英译本的导论作者Lester E. Embree写信时(他也是美国《现象学百科全书》的主编,因此了解耿宁为该书所撰的“中国现象学研究”条目的内容),提到了本书的中译情况以及他对本书的推崇。我还顺便问他为什么此书英译本上没有英译者的名字?他的答复是该英译者因某种不便说明的理由不打算列名。我并对其所完成的Suzanne Bachelard 的法文名著《关于胡塞尔的〈形上逻辑和先验逻辑〉的研究》之英文译著表示感谢,因该书对我理解胡塞尔此一艰难名著颇多启示。不过,尽管Embree为胡塞尔学专深学者,却属于80年代初我来美时曾在东西岸多有联系的老一代美国现象学家之列,因此自然对于德法现象学和存在主义采取了“兼容并蓄”态度,从而不会特别关注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异同比较问题。对于这位在美国积极提倡欧陆现象学研究的胡塞尔学家,也就不便就此话题多所展开了。他在得悉我所告知的中国现象学研究进展后,在回信中不无感触地说:在此(西方现象学研究事业面临的)dreary time[消沉时代---他的用语] ,我的来信中的消息,令人欣慰。然而对此同情反应而言,我却很有自知之明:彼此非常不同的“学术背景、认知框架和制度渠道”,使其所感到的“欣慰”之意义,只能理解为“到此为止”。何止是现象学研究,即使是符号学研究,中外学者彼此的立场和观点也决非一致。因为,大家虽读一样的书,读解方式和治学目标却不尽相同。 不久前,我为2012南京国际符号学大会撰写了一份英文“徵文启事”(曾请本人也是哲学家的罗蒂夫人改正了英文,她于是再一次有机会了解了我作为《哲学与自然之镜》的译者,与其已故夫婿的思想方向是多么的不同!),并将文稿发予若干国际现象学家,表示大会将关注符号学理论和现象学理论之间对话的问题,并期待着他们的参与。我并通报,大会已邀请德国现象学家瓦登费尔斯担任开幕式客座主讲。同时,作为新时期在中国哲学界最早提倡胡塞尔研究的学者之一(我曾于1978年在当时条件下撰写了毕生第一篇学术文章“胡塞尔”,着重介绍了胡塞尔的哲学人格,并期待该文能够引发青年学人日后走上高尚哲学实践之途,却绝难预料胡塞尔学有朝一日会成为学人借以彼此竞争之具),我又欣然告知,我们将在中国学界提出“Rereading Husserl”的口号。就国际符号学界而言,我也许是其中将胡塞尔学看作现代符号学运动创始人之一的少数学者之一(如果不是这样表态的唯一之人的话)。把胡塞尔拉入符号学世界,是为了强调符号学也应该关注心理、价值、信仰等问题领域。这并不是说胡塞尔学可为我们提供解答这些晦涩问题的现成基础,而是说胡塞尔学可开启对此类问题进行理性探讨的场所之一。实际上,我们要从胡塞尔学之正反两方面效果来深化我们对此类至关重要问题的深入研究。因此,强化现象学和符号学对话的这一立场,可谓含蕴着三重意思:首先,强调符号学和现象学间、乃至和一般哲学间的互动关系,并应促使二者之间相互影响,取长补短;其次,在现象学运动内部关注胡塞尔和海德格尔思想间的认识论对立(这也是国际符号学界众多以海德格尔哲学为倚归的理论家们所普遍忽略的),并探讨此一思维方向对立所含蕴的哲学深意;最后,并非不重要的是:应该在广义符号学世界内部“重读胡塞尔”。这个“广义”包含着“古今中外语境”:只有在众多对立面相互参照与对比中,才能更有效地判断具体思想流派之全面意涵!这也就是:我们不能够仅只在学术职业框架内实用主义地满足于“重复名家言论”。因为,任何“言之成理”的话语系统都可以作为学术职业性操作的对象或工具。(这也是商业化时代人文学术重“得失”不重“真伪”之风习的必然结果。) “重读胡塞尔”的意思也就是:首先应该在其自身语境内深入把握其理论的推理细节;其次应该在多层次、多范围的扩大语境内来多方面地“评估”其理论的价值。对于这两个任务来说,我们都还在初始探索阶段。那么,中国学者的“角色”为何呢?首先,我们必须诚实地注意到百年来中国人文学术现代化过程中,两岸四地人文学者,在理论知识积累上共同面对的“多阶段滞后”之学术后果。对此必须积极设法“补课”,而不应该“抱残守缺”,自瞒自欺。但是,另一方面,在今日中西学术思想全面沟通时代,也不能够满足于崇洋慕外、自叹弗如或干脆依洋自重。近年来,我体悟到一个有关中西人文理论比较研究的重要方法论策略,这就是:首先,我们必须以西方专家的“专业素养”(这是我们在语言上、资料上难以企及的)为根基以达到对西学理论的“真正把握”(而非奢望立即参与西学理论本身的创新);其次,我们在相应的“理解和应用的层次上”则可进行“解释学的创造性发挥”。对于后者,中国学者不仅原则上能够胜任,而且有责任、有义务(当仁不让地)参与“创新”:即在理解层次上和应用层次上参与国际哲学思想创新。对于现象学研究、胡塞尔研究、海德格尔研究以及我们现已参与的全球化符号学研究,都可按此态度来设定中西学术理论实践中中方学者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立场。就中国和世界的现象学研究界来说,率先提出一门胡塞尔学和海德格尔学间的“比较学学科”,也许并非无谓之举。 一年前在考虑此书翻译计划时,译者曾与本书作者们有过联系,后来因故终止。但也曾于不久前向作者们发去前述“徵文启事”,告知了我们将在国际符号学学会内部提出强化胡塞尔学研究的意图。昨日在处理本书校稿时突然发现,本书第一作者Bernet的法国名字不知究竟该如何发音。为了不致误译,我遂向他立即发去如下短邮:“您好!由我翻译的贵著《思想》即将出版。请允许我问询一个最简单的问题:您的姓氏最后字母t是否发音?顺致问候!李幼蒸”。他亦马上复我一电邮,开头云“欣悉此的确极好之消息!兹对您所做的一切努力表示感谢!”与本书另外两位作者不同,贝尔柰特,作为卢汶胡塞尔档案馆馆长,同时也研究法国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他此句中所说的“一切努力”是否包括着前所告知的我在促进符号学和现象学对话方面的工作呢?(不过,我当然了解,他也是一位资深的海德格尔学者)。接着,他在信中解释了其法国名字的两可读法,他的法裔妻女在称呼他时均按照法语发音法(t不发音),而他成长于德语区,同事们在称呼他时则均按德文方式对t发音。他幽默地要我自行决定其名该如何发音问题,因为他认为“名字是用于他人而非用于自身的”。这样,我们当然也就仍然按照德文发音习惯来为其确定译名了。此一因校稿而临时发出的邮件,却也使我有机会预先感觉到了本书作者对此书在中国即将出版一事所做的反应。记得贝尔柰特在一年前首先得到我的翻译此书计划的信息时,曾经立即回信表示过支持。现在,令人欣慰的是,这位我未曾晤面过的胡塞尔档案馆馆长终于可看到:译者毕竟是一位言而有信的中国现象学研究者。 李幼蒸,2011年1月14日,于旧金山湾区 (责任编辑:李幼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