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仁学是动机学和心术学。这是对《论语》的一种解释学的还原论:仁学伦理思想,应该从其先秦社会生活内形成的行为指令话语,还原到一般心术动机层。孔子在 原始语录中随境点化,均源于、并借助于具体性事例,此日常近身事例并与当时社会环境习俗相联系。泥古者会以为孔子格言意义仅限于该事例,实际上应该将该例 仅视作一种以“具体”为手段的、具普遍性的伦理原则之表达。具体代表着一般。这个“一般”,又可进而“推原”至心态或动机。孔子思想的风格学,正在于通过 外部行为之正误判断来深入内心层次,也就是动机层次。正是在动机层,我们才能理解孔子伦理学的普遍性意义:这个动机层,也是人类行为方向及其人性价值学之 根源。古人强调正心诚意,正是这个意思。但是,古人并未将此正心诚意推广至足够普遍界域,以至于将其局限于当时社会水平所安排的“忠孝”实践层。忠孝学是 仁学在封建制度内的社会实践具体化形态;忠孝意识形态是封建政治的组成部分。这一切早已退出历史舞台。今日“儒学者”(仁学者)应该从在封建主义历史中被 具体化的“政治仁学”上升到(还原到)“一般仁学”,也就是“诚学”心术层次。什么叫仁学解释学?就是将《论语》的“一般伦理学原则”和历史上《论语》的 “封建主义具体应用”加以对比,一方面从后者体察仁学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效用形态,一方面从后者“历史性地”推原至仁学原典。经此历史辨证地读解,既可加深 对一般仁学之实践学力度的体认,又可将仁学的一时性“效用形态”和其永恒性“原理形态”区分,以便更适切地将仁学应用于新的历史环境中去。海外新儒家,处 于前符号学时代,未能区分“仁学一般”和“历史仁学”(作为儒学的一部分),遂有多方面的泥古之论。又由于海外五十年的“广义汉学”在知识环境、心胸眼 界、职责限度方面的全面窄化或地域功能化,遂欠缺充分理智条件以对此仁学(作为民族普遍伦理学)和儒学(作为仁学在封建主义历史中被“局部化”地利用史) 的区别加以明辨。 孔 子在关心天下之学的同时最恶“乡愿”(当代海外儒家竞连这个基本孔学词也会错解,其因非源于失学,乃源于战后海外儒学界因其“认识论、实践论失焦”而致为 学者心思趋于粗辘),即作伪而善掩蔽者。第一,作伪者必以道义示人;第二,在一般层次上之所言所行,必有道义上可观者,否则无以称名;第三,在“伦理高 层”的某一方面则改行大伪、而辅以饰伪之智术(故大伪者,必为具高超世故技巧者),世人不察(所谓“众人”往往不免是:只辨小是非,不辨大是非。此所以 “好仁者稀”),足以得逞。结果,第二项可成为第三项的掩饰,也即小善可成为大恶的掩饰。“恶”自有刑法意义上的显义,然而“听讼吾犹人也”,即此却非孔 学所专重(即仁学乃伦理学,非政法学)。暴力为恶问题,属于政法军领域,其中的技术性方面远大于伦理性方面,不可仅在观念层论列。于是,孔子伦理学的真正 “操作面”反而多是不起眼的“私节”问题。孔子知“好仁者稀”,非真欲行道以救世(此为道家俗解。“救世”需要多方面的技术性条件,岂能仅限于在“师生之 间”高论),而是欲通过“道义指责”以显示人性本然,卒使仁学者知悉道理之所在而已。严格说,“仁学”是(内)识之学,非(外)行之学(即非外行之直接指 导,仁者外行须区分层次,以在内外两域分别用功,非混行内外也。此实为传统儒学实践论之未足处),因外行需搭配其它知识和条件,仁学如相当于“价值原理 学”,各种社会实践则相当于“社会工程学”。二者之别,不须赘言。 仁 学重在立志与修身,其运作对象却为“人际关系”本身。如无人群即无修身问题。又因仁学为君子学,即较高层次上的修身学(而非“十诫”之类的“免罪学”。西 人对身体性罪恶和心术性伪善之间的“异质性”比较,传统上似乎欠缺足够兴趣),其验证即在人际关系上。试看孔子有关人际关系之义理何等伟大(西谚有此 乎!):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6:28) ~臧文仲,其窃位者欤。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15:13)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12:16) 这 些格言的常义,人所共知。但如在动机层上拓广之,其涵义将如剥笋,一层深过一层。现在,当我们将其从中国古代政治世界扩至现代人类学术世界时,它们将成为 一面明镜而产生适切的学术因果“诊断”(当然并非即为“处方”)。今日岂是吾辈奢谈“纠偏”之时,认知真相已属不易。人文学术质量,关系于认知和信仰,而 学者如一以个人名利是求,则难以达至正确学理认知。这就是为什么要关注学术心术学的孔学之根据问题。唯名利是求者,则必违上述孔学之诫,试举例略释之: 1。求名之甚,导致窃袭成癖,为防暴露,一方面慎掩窃袭之迹,一方面小心地(却念兹在兹地)企图排除“袭源”之反作用。 2。 如此尚未完善,因“袭源”之有效存在始终为其心病,于是设法进而“消除”该袭源,例如使其人之著述不再有效存在等等。(如何办到?如为译著,甚易为之,如 通过版权控制之类,使旧译逐渐退出于市场,而旧译之精义已为窃译者所窃得,其后历史上何人可复辨其情实?一方面读赏西哲名典,一方面思量着如何借该名典并 通过损人利己方式以获利传名!) 3。 为长久计,至此地步仍非可使窃袭者“安然”,乃进一步运作之:如扩大乡愿最擅长之“人脉”经营,以在社会上确立本人之“权威”地位。其结果是:从实体上、 从声名上,均可使原初“窃袭”对象“所有权”达到完满的“转移”。于是,最初的具体性窃袭行为,最终可达到历史上、乃至身后世代独享之“著译者”大名。此 辈乡愿用心可如是之深之细。 4。 就个人名利言,诚为得之。而此辈因大本不端,故并不能深入所学有所创发,不过是希图占据社会与历史上的“名誉位置”而已。孔子又言:“察其所安”,毕竟安 于名利是也。就社会学术言,此辈行迹却足以“障碍”社会学术之创造性发展。因其或已成民意先锋、或已成今世名儒,其声名均足以导成方向,并为青年楷模及偶 像。“学势”与“学风”亦均足以影响一代乃至数代潮流也。然所谓其学术质量,亦往往仅体现在技术层面而非能贯穿于义理层面。学术真蒂与其学术市场值为两 事。 不要以为“因利忘义”仅为市井习气。因地位和目标不同,人类可有不同的利益类型选择。学术市场化可导致学人行径一如唯利是图的商界战法,兹举例说明之。 ~海外某出身80年 代之博士后精英,虽热中天下道义言辞,却不忘小人行径,如破坏同胞会见外国著名学者之约会,只因该洋人正为其“包围”之对象。在得知他人有此约会后,精英 立即密告该学者秘书勿见该同胞云云。卒因成功制造谣言而达到破坏同胞与洋人学术约会之目的,事后并复以能独家“掌控”访问权而向该同胞炫耀之。重要的不是 海外学人“通洋术”之不择手段,而是所反映的新一代学者中个别人之心态:几十分锺间,该精英言行换档神速,从天下兴亡到挑拨离间。善于道义言辞者中颇不乏 各式趁乱谋利的狡黠之徒(百年来各个历史阶段均有丰富资料可供查考,而世人多忘“温故知新”之教),而西方理论话语今亦可成为“倒卖”货品。人性表里不一 如是,孔子早见于前,紫朱之辨,可不慎乎?学术真理追求和学者声名利益之间,如何辨析异同?孔子言“成人之美”和“己达达人”,这是与商人伦理截然对立 的。学者知也未知?而如不行孔子此一教诲,学术真理有以达乎?学术交流、朋友之义大矣。此例中,不仅不为他人“搭台”,以促成他人之间的以文会友,反而设 计“拆台”。此辈亦必无“三省吾身”之事。至如党同伐异、排除异见表达机会等作为,看似琐细,而仁学必视其为显露“深层心术”之“端倪”(一如大贾之“心 机”岂常人能忖度!),因其“外效”不仅可达四方而且可迂势滋发(“恶效”是心端与外缘互动化合的结果,外缘不备时,当事人或许俨然一君子,而唯“乡愿 学”能查察心迹于其大显之先,孔子“用术”于此人际实践学也);非求义者也,乃求利者也;或“借义以求利”者也。如系居高位者,凤习所及,影响亦必深远。 而其道义言辞适足以成就其对公众掩饰本人心迹、树立公众形象之目的。今日商业化时代讲究“品牌包装”,此则进而可为乡愿辈增加其技术性实现能力。 ~80年 代,西学乍开,一些青年学者趋之若鹜。追求学术真理乎?追求名利乎?当时或今日,彼青年才俊内心有此“迂腐问题”乎?演至今日,现代西方名人名著,纷纷成 为市场商品。理论翻译竞成为谋利之捷径。本身不事翻译而驾驭他人翻译而收事半功倍之效者有之(此利唯存于中土,西方无人视此为真“利得”);借他人旧译稍 加文字变通、即可达攘夺名著译者声名者有之。此处所举,无关于“烂译”,反而是相关于“佳译”。聪明者非自制烂译授人以柄者,而是借他人之光以“锦上添 花”者:即在他人锦上添自己之光者。学者而用心于此,民族学术有望乎?此辈非不“喜爱”真理话语(彼辈喜爱抽象话语,有如喜爱抽象派绘画,或曰:此间干真 理道义何事?“真理”者,名利追求之具也),但另一方面却不肯或不能充分独立读解于专深,并不肯公然求教,反而觊觎他人之成作以图窃袭甚至最终取而代之。 读西人哲学而无求善求真之动机,此绝非上世纪初五四学人一代所能有。“上山下乡”之社会性后果之一乎?非求真理者也,乃借真理之名求利得者也。习于法制社 会的西人今不辨此,孔学之徒则必辨之(这样我们才能辨析和评价现当代学术思潮内容之“真实义理”,而非将一切在历史上有过效用者,均照单全收)。今日研究 学术者须问:学术话语背后的利益动机如何左右着学术话语本身的质量问题?须知:利益动机和学术话语之间存在着因果性关联! ~“察其言、观其行、人焉廋哉”。 此句之义深矣!乡愿论即为紫朱辨,属今日意识形态研究中之动机层部分。如前已述,海外新儒家传统最失察处在于忽略乡愿论,致使后学难辨其真意。(或许其中 隐藏着下意识的“自我逃避”?)明明因生活工作考虑越洋应聘为“少数族裔文化”教席,却声言以在海外弘扬东方大道为职志(非不应有此弘扬之志,乃指以紫 〔初级知识传授〕代朱〔高级伦理义理探讨〕之不实。此意海外有识者亦不乏谈论。甚而有在中研院院士选举中以之作为抨击理由者)!其失在于名实之间高度不 符,而徒示后学以此民族性夸示风格。如此,青年才俊或咸以之为学术正途(洋功名之正途),因可有助于迅速走向“世界”也(明明是取洋功名,却奢谈越洋弘 道:借民族文化传统之宣传以取个人之利得,这样的中西结合,实乃双向的功利主义“化合”),其义正如文艺界亟思靠捷径走向好莱坞和诺贝尔。无关艺术精神探 索,一意于借“民族美学元素”以获国际文艺市场名利者,与借“民族真理话语”求获学术市场名利者,有以异乎?文艺之商业化和学术之商业化,有以异乎?东方 封建时代,孔学被曲化为帝王赐予之“功名学”;全球科技时代,“儒者”之成可化为获“国际(学术市场)认可”乎?仁学不是指学者用“什么”(what)作运作之材料或对象(国学资料),而是指学者“如何”(how)运作其材料和对象。 现 代人文科学的问题,相当程度上与学者主体放弃自身伦理目标有关。所举诸例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少学者以此“双面术”行世取利,形成世风,反成自然。法制 社会下,学者亦被训练成为善于在法规世界趋利避害者。内心真实动机则越埋越深,甚至于达至“自我隐蔽”的最高境界。此所以善为大言者中不乏大伪者,特别是 针对负面现象加以攻击的策略,可顿为本人凭空增加正面形象的廉价积分,何乐而不为(善经营者,一以利字作为取舍标准,无关于途径之左中右也,左中右选择乃 策略性需要,可因时因地制宜〔何以示人,何以藏己,均计虑后而行之〕,此所谓机会主义者,自古已然,即人性中之固有也)。如此多重互掩、互映的人际关系世 界,真伪之辨,又谈何容易。几千年中外历史中最可畏者为:道德问题乃关系于个人及集体生存,故为社会话语中最能惹人关注者;而因此反致“道德话语”成为各 派之间竞争之手段。道家对孔孟伦理学的嘲弄,即指言道义者之名实不符。此外,从更深的意义上看,一些哲学家类喜爱读赏道义话语,而无关乎动机层上的个人信 仰,并可进而以此为治生谋名之途。于是,道义话语,对外可成利得之具,对内可成玩赏之资。凡此种种,均生自人性本然,孔孟早言于两千年前。所谓人性善者, 乃指开发人性中之善潜能、克服人性中之恶潜能也。“善恶”本俱存于心也。霍布斯与孟子之理乃绝可互通。 仁 学是主体心志学,是以己心伦理意志之营建为对象和目的的实践学,并不直接相关于各种外实践目标,因此会被各种重外在行为效果者视为无用。实际上,对于外在 行为实践而言,不仅有用,而且大有其用。但不能“直接”应用(故不能“泥执”而用),而须外接相关认知和策略程序后方可施用。本文强调的是,无此仁心,外 实践欠缺内在伦理力源;建此“仁心”不是指熟读典章或满足于读解欣赏旧藉,而是真实浸入此伦理意志实践中去,以达“造次必于是”和“必有事焉”;也就是在 身体生存之外形成一个平行的精神生活世界,培育和维持这个“内世界”,使其处于最活跃的待动与待发状态(阳明良知学的解释学义理在此;重本心者指强化“内 志”之实态,而非指如何“示人以诚”的饰术)。而此仁心存在的“真实性”最终必然体现于、印证于外实践域的各种行动计划中(此所以“观其行”)。如果外实 践计划相关于人文科学探索,此外实践展开方式必然与伦理意志的品质相应而互动。孔子仁学的各种教诲(格言指令)必然贯彻于外实践域中的人际关系中去。如臻 此境界,前述学者违仁诸例即无以发生;反之,无损人之意时,亦不须将人际争比求胜之“本身”视作学术活动最高目的(此已为全球商业化时代之共取方向),而 可专注于真理之探索本身。今日人文学术已普遍成为功利手段,学者之心志必朝向于社会“游戏规则”,咸以取胜于人为治学之目的。所谓读《论语》、谈孔子亦是 做给人看,无关于其学术方向的导正及内在仁学之内在满足。(“朝闻道”乃比喻法,以此极端程度的强调来意指: a)最高目的的唯一性;b〕 对“真理”本身的挚爱)因此,今日西方哲学对“主体中心论”的普遍排斥,乃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孔子仁学必将渗入一切现代人文科学领域以成为其理 性主义方向的“舵手”(因其来自长期人性历史智慧总结)。论语和现代学术世界的关联和互动才是“仁学解释学”的意旨所在。 最 后,此文并非另一篇道德人格的陈词滥调。所言均相关于今日人文学术理论实践之方向和效果(如无此效用,何须侈谈“好仁者稀”的孔孟伦理学,因今日治世所需 端在现代政经法)。正是在学术领域:有什么动机,就有什么效果。(在社会政治领域当然不如此简单)失之毫厘、谬诸千里,亦唯真孔学能识之。当一位哲学家, 一方面每天都阅读和欣赏着道义话语,一方面却老想着如何take advantage of others, 这样的商业化哲学家之心态和人格,能够有什么精神性创造么?如果偏偏是这样的善于经营和营销的学者在掌握着潮流和人际关系网络,学术前途又将如何?重要的 是,这一切都是“从外部”看不透的;善为者,一定能计虑到如何使其运作在学术市场上长期行之有效。社会上的“可行性”遂保障着其学术话语的公认“正当 性”。唯有逆商业化而行之仁学者,方可因孔子“上达之教”,复借其“紫朱之辨”,或可透见并露布事物之虚实,以成尽其在我之义而已。《论语》有此效用,学 者知否? (论语随想。2007,4,7,周末感言; 4,11补改;4,17复改)(责任编辑:李幼蒸) |